分封土地。
《书·武成》:“列爵惟五,分土惟三。”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寡人思念先君之意,常痛於心。宾客羣臣有能出奇计彊 秦 者,吾且尊官,与之分土。”《后汉书·窦融传》:“王者有分土,无分民,自适己事而已。”
划分的疆土。
《三国志·吴志·吴主传》:“各守分土,无相侵犯。传之后叶,克终若始。”
犹分野。
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:“夫诸侯上象四七,垂燿在天,下应分土,藩屏上国。” 李贤 注:“上象四七,谓二十八宿各主诸侯之分野,故曰下应分土,言皆以辅王室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