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如米。
《北史·崔宏传》:“帝亲登山顶,抚慰新人,适遇 宏 扶老母登岭,赐以牛米。因詔诸徙人不能自进者,给以车牛。”
用谷物支付的牛租。
宋 洪迈 《容斋随笔·牛米》:“予观今吾乡之俗,募人耕田,十取其五,而用主牛者,取其六,谓之牛米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二章第八节:“ 江西 饶州 佃客租用地主的耕牛,要向地主多交一成租,称为‘牛米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