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,主要包括因公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。2015年10月20日,财政部发布通知,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,并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。根据《通知》,调整北京、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、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。调整后的部级、司局级、其他人员每人每天差旅住宿费标准,北京市分别为1100元、650元、500元,上海市分别为1100元、600元、500元。同时,拉萨、西宁、哈尔滨、海口、大连、青岛6个受地理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