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由商人担任的物价管理人员。
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:“以贾民禁伪而除诈。” 郑玄 注:“贾民,胥师、贾师之属,必以贾民为之者,知物之情伪与实诈。” 孙诒让 正义:“然则此贾民即谓胥师至肆长诸市吏,以其辟役在市之贾人为之,别於它官府之府史胥徒等,为庶人在官者,故谓之贾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