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 梧榎 ”。
1.榎,同“ 檟 ”。梧桐与山楸。两者皆良木,故以并称,比喻良材。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今有场师,舍其梧檟,养其樲棘,则为贱场师焉。” 孙奭 疏:“梧,桐也;檟,山楸也;樲棘,小酸枣也。梧檟可以为琴瑟材,是良木;小酸枣,无用之才也,是贱木也。”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“木熙者举梧檟,据句枉。” 明 焦竑 《焦氏笔乘·知天说》:“梧檟培矣,而荆棘亦滋也;参蓍产矣,而乌附亦植也。”
喻人才。
宋 曾巩 《送程公辟使江西》诗:“云裘数曲秀兰蕙,凤盖相摩擢梧榎。” 清 葆光子 《物妖志·柳》:“及其南柯梦后,衰草荒榛,寒烟暮雨,同一邱耳,孰分与梧檟之樲棘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