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accept]∶承受
接受演说的邀请
[take up]∶采纳
接受新思想
收受。
《元典章·刑部十·回钱》:“若拟全科,终是未曾接受文状,即与 兰溪州 知州 贾也先 所犯无异。” 明 何良俊 《四友斋丛说·史十三》:“后数日, 涇泉 来举奠……凡酒与汤饭之类,皆 涇泉 执奠,其子 于善 接受,捧置灵几前,不用从人。”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查交代》:“正以其钱粮款项繁多,头绪极难清理,故思蒙混新官,以希接受。”
对事物容纳而不拒绝。
张天翼 《华威先生》:“我想你们诸位青年同志一定会接受我的意见。” 魏巍 《挤垮它》一:“那个洪亮的声音着重地说,一定要接受经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