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代谓官员未经满考即行升补。
明 焦竑 《玉堂丛语·荐举》:“﹝ 霍韜 ﹞秉公论荐,不避亲讎,推陞 霍赐 ,奏録 梁次挹 ,俱内举之人也。”《明史·选举志三》:“凡陞迁,必满考。若员缺应补不待满者,曰推陞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八回:“适值 江西 寧王 反乱,各路戒严,朝廷就把他推陞了 南赣道 ,催趲军需。” 清 代则谓循序升迁为“推陞”。《清史稿·选举志五》:“官吏论俸序迁曰推陞,不俟俸满迁秩曰即陞。”